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
靖江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23020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282355074690H400012302000003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282355074690H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靖江市江洲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江苏省卫生健康行政许可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暂无

查看更多
2

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资质证明复印件或变更登记情况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暂无

查看更多
3

卫生许可证原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暂无

查看更多
4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暂无

查看更多
5

委托办理的,提供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暂无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申请人申请 1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窗口制证发证。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该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的,当场办理审批。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卫生许可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0日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49项: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2016]12号)规定: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江苏省靖江市江洲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卫健委窗口。 2.电话咨询:0523-89182216、89182218。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23—89180590,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市政府五楼卫生健康委办公室524室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符合条件取得行政许可的权利,对该事项办理依据或审批条件等的知情权、咨询、投诉、申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权利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靖江市人民政府(具体复议受理机构为靖江市司法局)
电话0523-89180431
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
网址
行政诉讼
部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泰州市范围内应当由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普通行政诉讼案件都由医药高新区法院集中管辖)
电话0523-89691978
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783号
网址
办理地点
  • 靖江市江洲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
咨询方式
  • 1.现场咨询:江苏省靖江市江洲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卫健委窗口。 2.电话咨询:0523-89182216、89182218。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23—89180590,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市政府五楼卫生健康委办公室524室